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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心理委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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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3-05
  • 更新时间:2026-03-05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精神和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班级心理委员选拔、培训和任用的指导意见》(南工学〔2021〕11 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心理委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学生朋辈互助能力,促进我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心理委员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南京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心理协会联合会

二、参赛人员及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心理委员:

1.担任心理委员职务满一年。

2.已取得南京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发放的心理委员专题培训结业证书。

三、参赛名额

各学院依照参赛要求推选工作扎实、能力突出的心理委员参赛;根据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人数规模,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院系

参赛名额

1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3

应急管理学院

1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

5

化工学院

2

6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

7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3

8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工业软件学院)

3

9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0

药学院

1

11

建筑学院

2

12

艺术设计学院

2

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14

法政学院

2

15

语言文化学院

2

16

体育学院

1

17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2

18

食品与轻工学院

2

1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3

20

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

1

21

数理科学学院

2

22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3

城市建设学院

1

24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

25

土木工程学院

3

26

2011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1

27

南京工业大学斯旺西大学联合学院

1

共计

52

四、比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为笔试环节,考察与心理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复赛为主题班会环节,考察心理委员开展心理班会的能力水平;决赛为谈心谈话环节,考察心理委员与心理异常同学谈话的沟通与应变能力。

五、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3月25日前;复赛时间:4月24日前;决赛时间:5月13日前。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根据大赛项目,参考大赛事项说明(附件1)积极组织各班心理委员踊跃参与、认真准备。以赛促建,切实调动起班级心理委员学习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学院于3月13日24:00前将报名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明德楼五楼心理中心,同时将附件2、3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打包发至心理中心邮箱,邮件主题请统一标注“XX学院心委技能大赛报名”。报名结束后,请通知所有参赛人员立即加入QQ群(群号:15818039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心理中心孙一静,58139094。

电子邮箱:xlzx@njtech.edu.cn。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第五届心委技能大赛事项说明

2.南京工业大学第五届心委技能大赛报名表

3.南京工业大学第五届心委技能大赛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6年3月4日